政府机构节能降耗宣传动员重在实效
1.宣传政府机构节能,意义重大
能源资源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政府机构是制定各项政策的决策部门,对能源资源的清醒认识有助于指导工作的开展。因此,深人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不仅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适应其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内在要求。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不仅有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效节约能源,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推动全国性的节能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水平。应使广大政府机构工作人
员认识和了解政府机构节能的重要意义,将节能意识、勤俭意识、危机意识转化为自觉节能行为,这正是宣传教育的功能和目的。
2.能源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广大公务人员应了解我国的能源形势和现阶段政府机构用能的状况,这样才能理解政府机构节能的重大意义,并在思想上及行动中,对节能更加重视。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如果按近三年能源消费增长趋势发展,到2020年能源需求量将高达40多亿吨标准煤。即使在充分考虑节能因素的情况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也需要30亿吨标准煤。要满足这一需求,无论是增加国内能源供应还是利用国外资源,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对能源资源的可供量、承载能力以及国家能源安全都提出了严峻挑战。
链接我国政府机构(包括国防及教育等公共部门)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政府机构每年仅能源费用就超过800亿元,在财政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政府机构节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一项重要的节能政策。据报道,政府公务员人均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的19倍,政府机构用电量接近8亿农民的用电量。有关专家指出,政府机构节能潜力很大,通过技术层面、管理层面、意识层面的低投入或者无投入的改选,能够实现30%的节能目标。
对广大公务人员进行国家能源形势和政府机构节能潜力方面的宣传,认识到我国能源形势的紧迫性,认识到政府机构节能的巨大潜力,使广大公务人员在节能意识上得到提高,在工作中,注意节能。
3.国家政策要心中熟知
我国在节能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这些文件,不仅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而且还要贯彻好执行好国家的各项节能政策。为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 ] 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是我国节能方面的最高法律。该法分总则、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能源、节能技术进步、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篇章,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节约能源的法律。
《可再生能源法》是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分总则、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推广与应用、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8章。该法明确规范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措施。
其他法规和政策有:《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
4.建章立制倡导自觉
在宣传教育基础上将日常节能行为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让大家认识理解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基础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组织都离不开制度,制度决定着组织的未来与兴衰,制度健全才能有章可循,工作也更加规范和顺畅。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成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5.普及常识提高能力
有些地方和单位宣传教育还欠深人,虽然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有一定的节能意识,但缺乏对节能知识的更多了解,不能将节能意识转变为实际的节能效果。因此需要对他们进行节能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了解必要的节能知识,掌握日常节能技巧和实际应用的能力。
对于专门从事能源管理的专职人员更应该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学习节能的先进方法和经验,这样才能在工作,},游刃有余,才能保证各层面工作的有效性,才能取得真正的节能效果。
能源资源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政府机构是制定各项政策的决策部门,对能源资源的清醒认识有助于指导工作的开展。因此,深人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不仅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适应其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内在要求。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不仅有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效节约能源,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推动全国性的节能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水平。应使广大政府机构工作人
员认识和了解政府机构节能的重要意义,将节能意识、勤俭意识、危机意识转化为自觉节能行为,这正是宣传教育的功能和目的。
2.能源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广大公务人员应了解我国的能源形势和现阶段政府机构用能的状况,这样才能理解政府机构节能的重大意义,并在思想上及行动中,对节能更加重视。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如果按近三年能源消费增长趋势发展,到2020年能源需求量将高达40多亿吨标准煤。即使在充分考虑节能因素的情况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也需要30亿吨标准煤。要满足这一需求,无论是增加国内能源供应还是利用国外资源,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对能源资源的可供量、承载能力以及国家能源安全都提出了严峻挑战。
链接我国政府机构(包括国防及教育等公共部门)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政府机构每年仅能源费用就超过800亿元,在财政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政府机构节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一项重要的节能政策。据报道,政府公务员人均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的19倍,政府机构用电量接近8亿农民的用电量。有关专家指出,政府机构节能潜力很大,通过技术层面、管理层面、意识层面的低投入或者无投入的改选,能够实现30%的节能目标。
对广大公务人员进行国家能源形势和政府机构节能潜力方面的宣传,认识到我国能源形势的紧迫性,认识到政府机构节能的巨大潜力,使广大公务人员在节能意识上得到提高,在工作中,注意节能。
3.国家政策要心中熟知
我国在节能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这些文件,不仅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而且还要贯彻好执行好国家的各项节能政策。为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 ] 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是我国节能方面的最高法律。该法分总则、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能源、节能技术进步、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篇章,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节约能源的法律。
《可再生能源法》是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分总则、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推广与应用、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8章。该法明确规范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措施。
其他法规和政策有:《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
4.建章立制倡导自觉
在宣传教育基础上将日常节能行为转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让大家认识理解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基础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组织都离不开制度,制度决定着组织的未来与兴衰,制度健全才能有章可循,工作也更加规范和顺畅。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自觉成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5.普及常识提高能力
有些地方和单位宣传教育还欠深人,虽然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有一定的节能意识,但缺乏对节能知识的更多了解,不能将节能意识转变为实际的节能效果。因此需要对他们进行节能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了解必要的节能知识,掌握日常节能技巧和实际应用的能力。
对于专门从事能源管理的专职人员更应该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学习节能的先进方法和经验,这样才能在工作,},游刃有余,才能保证各层面工作的有效性,才能取得真正的节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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