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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三大管理措施

时间:2014-04-19 21:00 点击:
1.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按照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应的资
1.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按照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建筑节能工程;对设计不合格或未执行《标准》的单位,应降低其资质等级,或撤俏其设计资格。
2.建筑规划管理部门应严格管理
        对于没有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节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不发给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施工
        施工单位不得承接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接受削减或取消节能技术措施的工程变更,否则应责令停工,限期纠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置。
4.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政府建筑节能的规定和有关节能政策。
5.质橄监督部门应对节能工程进行严格监督:
        在施工过程中,应不断进行抽检,竣工时进行质童核定;对不合格的节能建筑,不予竣工核验,并责令返修、补救,仍达不到要求者,取消其优惠待遇,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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