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节能产品是指符合一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全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并通过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 我国的用能产品儿乎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GB/T 15320-2001《节能产品评价导则》国家标准规定了节能产品的定义、分类、评价原则与方法、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与所有权。 GB/T 1532(1-2001《节能产品评价导则》关于节能产品的定义和分类如下: 节能产品可分为直接节能产品、间接节能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产品三大类。 直接节能产品指直接消耗能源来实现某种特定功能或完成服务的节能产品。如电动机、发动机、汽轮机、燃汽轮机、工业锅炉、发电机、变压器、工业窑炉、风机、泵类、压缩机以及各类加热设备等。 间接节能产品指在使用过程中自身不消耗能源或少消耗能源,但能促使运用该产品的系统或设施降低能耗的节能产品。如绝热材料、换热设备、余热锅炉、热泵、疏水阀、调速装置、远红外涂料、能源监控有关的仪器仪表等。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产品指在完成相同功能的条件下,能替代常规能源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节能产品。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核能及生物能利用装置等。 (文章来源:网络)(内容仅用于分享和学习,若涉及侵权请10日内告知本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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