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qi 日期:2012-03-17 点击数:次
由于能源建设项目影响很大,因此必须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它也是经济评价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从国家的角度来考察项目的收益和费用,即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等国家参数来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并以此评价项目经济_上的合理性。
国民经济评价既可以在财务评价的基础上经过适当的调整来完成,也可单独进行。采用前一方法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费用和效益范围的调整,费用与效益数值的调整。由于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角度来评价项目效益,因此在进行费用和效益范围调整时,首先应将所谓转移支付(如企业向国家交纳的税金,向国内银行支付的利息,从国家获得的补贴等)从国民经济评价的费用效益中剔除。因为从国民经济的角度看,这些在财务评价中作为现金支出或收人的项目,仅仅是国民经济内部各部门之问的一种转移与支付,对国民经济的实际效益并不产生任何影响。根据同样原则对项目的“外部费用”和“外部效益”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对费用效益数值的调整,则包括投资的调整、经营成本的调整和工资的调整,调整时应采用影子价格、影子汇率、影子工资等国家参数值。
对单独进行的国民经济评价其关键是,在确定费用与效益范围后,对那些投人产出比重较大或国内价格明显不合理的投人产出物应采用影子价格来计算效益与背用,对其余投人产出物则仍采用现行价格计算。国民经济评价结果通常反映全部投资的经济现金流量.反映国内投资的经济现金流量以及反映外汇情况的经济外汇流量表来表示。这三种报表的格式以及与财务报表的异同之处,在有关建设项目的评价文件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国民经济的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内部收益率和经济净现值,前者是表示项目占用的投资对国民经济净贡献大刁、的相对指标。当其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时表明项目达到预期效果,是可以接受的。后者是表示项目占用的投资对国民经济净贡献大小的绝对指标,当其大于零时,表明国家在为项目付出代价后,除了得到符合社会折现率的社会效益外,还可以得到现值表示的超额效率,当其等于零则正好满足社会折现率的要求。而当其小于零则贡献达不到社会折现率的要求。因此只有前两种情况建设项目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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